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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你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價格除權基準日及繳款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04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12/042.公司名稱: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擬訂定每股新台幣20元溢價發行,預計募集新台幣100,000,000元。(2)訂定本次發行新股增資相關時程如下:A.最後過戶日:101年12月20日。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2月21日至101年12月25日。C.認股基準日為:101年12月25日。D.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2年1月2日至102年1月10日。E.特定人繳款期間:102年1月11日至102年1月17日。F.增資基準日:102年1月18日,若無法如期於該日募足股款時,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G.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影響而需變更時,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後續相關事宜。(3)此次現金增資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提撥發行總數10%,計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146.10389610股,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為整股,認購不足、放棄認購或拼湊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4)本公司額定股本為400,000,000元,增資前股本為308,000,000元,俟現金增資後股本變更為358,000,000元。(5)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11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366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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