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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農藥品專利權 討論延長

中央社/ 2012.12.04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4日電)「專利法」修正案明年1月上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今天透露,醫藥品及農藥品若符合資格,未來專利權保護期間可望從20年,最長可延至25年。

智慧局今天舉行「2012第五屆兩岸專利論壇」,包括智慧局長王美花、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賀化等人與會。

智慧局法務室主任林清結表示,專利權期間過去無法申請延長,但因醫藥品和農藥品部分,在拿到專利權後無法馬上實施,必須向衛生署或農業委員會申請許可證才能量產上市。

林清結指出,專利權保護期間目前是20年,假設未來業者向衛生署申請許可證時耽誤 2年的時間,專利權可望申請延長至22年。

林清結表示,業者若申請延長,代表這項專利要進行臨床實驗,不過這些臨床試驗對申請許可證來說是否必要,未來計畫先送請衛生署及農委會確認,若有必要,才准延長。

王美花透露,醫藥品及農藥品專利權期間延長基準目前還在與農委會、衛生署等單位進行最後確認。

林清結表示,未來經濟部將會銜衛生署、農委會發布。他強調一定會在12月底前發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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