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合法化後 查緝吸麻駕靠經驗

中央社/ 2012.12.04 00:00
(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3日專電)華盛頓州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即將生效,吸大麻後恍神開車危險如同酒駕,卻沒有像吐氣酒測的儀器可測量駕駛人是否使用大麻或其他藥物,警方查緝時必須靠經驗。

華盛頓州11月6日通過公投,新法6日將生效上路。21歲以上成年者可合法購買娛樂用大麻,州政府也可對擁有合法執照的大麻業者進行檢驗及徵稅。

從道路安全的角度來看,吸大麻後開車危險如同酒駕,觸犯華盛頓州的DUI法律,駕駛人喝酒或使用任何藥物後,精神不濟開車上路,都算違法。

大麻合法化之前,華州法律並未規定駕駛人血液內含有多少四氫大麻酚(THC)才算違法。但根據新法,駕駛人血液檢測每毫升若含四氫大麻酚超過5毫微克(nanogram,又稱奈克),就構成違法。

然而,目前並沒有像查緝酒駕一樣的吐氣酒精檢測儀器可供員警使用,因此查緝駕駛人是否吸大麻而恍神開車,必須靠警方的經驗判斷,與查緝酒駕相比,花費時間通常要多出2至3倍。

藥物識別專家警官馬丁( Ryan Martin)接受訪問時說,眼球測試可以判斷某個人是否處於恍神狀態,比方說某位駕駛人如果沒辦法像鬥雞眼一樣把雙眼集中在某個焦點,極可能就是處於嗑藥後興奮狀態。

他說,吸大麻的人通常數數字時會越數越慢,使用安非他命的人則會越數越快,這都是時間認知受到影響。

專門處理酒駕案件的華州律師佛克斯(John Fox)指出,新法對於駕駛人有欠公平,因為吸大麻的人根本無從測知自己血液的四氫大麻酚含量究竟多少。1011203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