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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全電訊: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2.04 00:00
一、本公司經101年3月5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200,000股,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35751號函核准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60有限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2.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3.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 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5.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6.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7.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8.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9.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10.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1.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12. F401010國際貿易業。13.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4.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15.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16. I501010產品設計業。17.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四)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得連任。(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七)原額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壹拾參億元,分為壹億參仟萬股,每股新臺幣壹拾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業務需要分次發行。前項股份總額內保留壹仟萬股為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股份。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貳仟玖佰參拾肆萬伍佰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貳億玖仟參佰肆拾萬伍仟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2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10元,預計募集新臺幣82,000,000元。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820,000股予員工認購外,餘發行股數之90%,計7,38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各可認購252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時之畸零股及未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 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參億柒仟伍佰肆拾萬伍仟元,分為參仟柒佰伍拾肆萬伍佰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一)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第一商業銀行大同分行暨全省各分行。(十二)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第一商業銀行建成分行。(十三)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十四)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為民國102年1月4日至102年2月5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1;電話:02-8787-1888】三、經本公司101年12月3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12月2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101年12月22日起至101年12月26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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