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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沒保險 議員批市府 罔顧人命

自由時報/ 2012.12.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大雨滂沱,清潔隊員冒雨穿梭車陣辛苦掃街,驚險萬分,但據了解,全市的清潔隊員都沒有公部門的團體保險。新北市議員何淑峯質疑,他們暴露在危險的工作環境中卻缺乏保障,簡直是「罔顧人命」;環保局回應,受限中央法規,目前僅能發放慰問金,將爭取編列預算提供保障。

環保局庶務科科長白添富表示,民國九十二年,內政部頒布「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全台所有公務員皆未投保團體保險;法條指出,公務人員在執行勤務發生意外導致受傷、殘廢或死亡,可依規定申領慰問金,各縣市的清潔隊員都適用,因是中央法規,只能等待修法改變現況。

何淑峯為清潔隊員叫屈,她表示基層清潔隊員的工作性質和一般公務員截然不同,他(她)們不能坐在辦公室,飽受風吹、日曬、雨淋之苦,天未亮就得出門清掃,在分隔島、快車道撿拾垃圾,職場環境具有高危險性,卻沒有最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各里的環保志工與巡守隊員都有投保團體保險,獨漏清潔隊員,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建議市府編列相關預算。

白添富解釋,「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的適用對象,包含政務人員及各機關依其組織法律特聘或遴聘人員、民選公職人員、教育人員、技友、工友、約僱人員及其他按月、按日、按時或按件計酬的臨時人員,並明訂慰問金發給標準,該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投保其他保險。

白添富說,清潔隊員執勤有警示牌、穿反光衣等安全防護措施,並定期實施教育訓練,編制小組團體行動,便於互相照顧。

議員︰市府應以其他方式變通

市議員李坤城認為,法規是死的,人才是活的,清潔隊員長時間在馬路上清掃,發生意外的機率相對提高,市府應設身處地為他們著想,以其他方式變通,例如編列經費補助部分保險費用,避免牴觸法律並提升工作效率,達到自助、互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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