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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償基金擴大否 勞委會慎考量

中央社/ 2012.12.03 00:0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多名立委今天提案要求擴大墊償基金,納入退休金、資遣費;勞委會認為,不應將雇主義務轉嫁墊償基金,應該審慎考量。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進行報告並審查法案。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法委員林世嘉等都提出勞動基準法第28條的修正草案,包括將退休金和資遣費納入積欠墊償基金、提高企業墊償基金提撥費率、提升勞工債權順位等不同版本。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表示,現在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不擴及退休金和資遣費,因此適用勞退舊制的57萬名勞工的棺材本和血汗錢沒有保障,既然墊償基金可以保障工資,退休金和資遣費應該也可納入。

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法委員林世嘉則表示,近期華隆、榮電等公司都發生勞資爭議,企業如果倒閉,員工就求償無門,因此建議提升勞工債權的優先順位,並提高工資墊償的費率。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也表示,資遣費或退休金應視為工資的延續,一同納入墊償基金範圍;也可考慮提高墊償基金費率,以現行費率萬分之2.5來計算,每個廠家每月只要提撥新台幣250元,就算提高到萬分之15,也只要1500元,對企業的負擔應該不大。

勞委會則認為,退休金和資遣費應該是雇主負擔的義務,如果轉嫁給墊償基金,可能會變成守法雇主承擔違法雇主責任,如果墊償基金納入退休金和資遣費,沒有僱用舊制勞工的雇主就得分擔僱用舊制勞工雇主的義務,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和公平值得審慎考量。

立委和勞委會討論過後,仍無法得出共識,最後決定交由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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