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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藥品或醫療器材 小心觸法!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新聞部 2012.12.03 00:00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劉麥文/綜合報導)一般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上網拍賣用不到的物品卻誤刊藥品或醫療器材,像是OK繃、酸痛貼布、老花眼鏡、隱形眼鏡保存盒等,衛生局無任何輔導,就堅持以違反藥事法所規定「非藥商不得販售藥物,也禁止在網路上販售任何種類的藥品或醫療器材」,對民眾處以3萬元到15萬元罰鍰。對此,議員要求衛生局加強檢討及落實對民眾宣導。

新任衛生局長洪士奇表示認同,日後處理原則應該要先予以輔導,才能處分。為了避免民眾不諳法令而不慎觸法的情事發生,洪局長也責成衛生局同仁,即刻加強落實相關法令的宣導,將藥事相關法令所規範的藥品或醫療器材並涉及與民眾相關的民生物品舉列出來,放於衛生局網頁的熱門專區供民眾查詢,請民眾多加利用。

衛生署目前並無核准網路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且對於違法者訂有相對嚴謹之罰則,依藥事法規定販售藥品應登記為藥商始得為之,若違反應依同法第92條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特此呼籲民眾應向合法通路購買,網路刊售或以物易物等行為,都可能導致他人錯誤使用而造成傷害,故切勿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民眾刊售商品前請詳閱拍賣平台公告之禁止事項,並注意產品是否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以免誤刊而受罰。

至於如何分辨產品是否為藥品或醫療器材?衛生局提醒民眾務必向合法通路購買之外,可核對產品包裝上是否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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