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在高雄市代管的東沙服役,為海巡署東沙指揮部中士,因欠債新台幣100多萬元,涉嫌於去年9月間潛入指揮部的行政室,趁四下無人,翻找鑰匙打開保管箱,竊取東沙大王廟託管的269面酬神金牌。
劉男得手後,將金牌藏在茶葉罐內以包裹託運方式運回台灣,再拿往台中市某銀樓變賣。東沙指揮部今年4月發現金牌遭竊後,通報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報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追查。劉男於5月投案。
檢方說,被告劉男坦承犯行,並賠償廟方損失135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且被海巡署檢討記大過後退役,付出慘痛代價,處以緩起訴,但須服義務勞務6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