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2女友判死上訴 三審辯生死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日電)最高法院今天開吳敏誠殺人案準備程序庭。受命法官吳燦整理全案爭議點給檢察官江明蒼及辯護律師尤伯祥等人,月底前辯論。

吳敏誠民國82年間殺死女友服刑出獄後,又不滿另一名女友分手,在女友任教的托育中心前當街槍殺對方,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以殺人罪判處吳敏誠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11月16日宣布,未來死刑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全部都要言詞辯論,經由檢察官、被告律師交互詰問,再由合議庭定奪量刑是否判死。吳敏誠案成為最高法院針對應否判死刑開庭「量刑辯論」的司法首例。

吳燦指出,量刑不應像填空題或申論題,而是要與案件卷內資料相符,才符合罪刑相當。自97年至101年間,因殺一人死亡被判死刑定讞的案件有10件,被判無期徒刑的有78件,其中包含單純殺人或結合犯。

吳燦說,被害人家屬的被害情感、加害人犯後賠償損害在量刑的比重以及行為人責任基礎與聯合國兩人權公約等關係,都是量刑原則,請求檢、辯雙方提出意見,就科刑資料調查及量刑辯論。

尤伯祥等律師團成員請求法院傳喚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及副教授張文貞作為鑑定人。吳燦於庭末諭知,檢、辯雙方2週內提出辯論意旨書狀,12月底前將訂言詞辯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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