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批臆測起訴 檢:廠商作證具結
中時電子報/王瑄琪、林和生/綜合報導
13 年前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起訴第三天,檢方再三強調起訴書內容皆有所本,「非常光碟」意外成了關鍵證據,張花冠則拿著起訴書指檢方都是憑「臆測」起訴,關鍵當事人曾琮愷則嗆聲,不排除對雄檢提告。但檢方強調,已查扣光碟,廠商代表也作證具結,交叉比對後,證據顯示側錄者就是曾琮愷本人無誤。
張花冠二日和隨行祕書曾琮愷一早展開滿檔行程出席活動,張花冠強調,內容所指都是廠商間對話,非縣府人員或她與廠商的對話。至於某人要跟廠商怎麼說,與她無關,檢方硬指她洩漏名單、收受賄款,她無法接受,但未明指「某人」是誰。
面對檢方掌握交付光碟證據說法,曾琮愷則表示「有就起訴我」、「東西拿出來給大家看」,已著手準備告雄檢。
雄檢回應,當初檢察官有向張花冠出示光碟內容,張答說:「對話女子聽起來像我的聲音」。檢方也拿同一片光碟向另一名與張花冠對話的德昌營造公司副總經理林輝武查證,對方當下就明白表示,是他沒錯。
起訴書登載光碟譯文顯示,張花冠說:「它這個委員名單喔,我現在叫他copy一下啊!」、「可以馬上co,你可以馬上看!」林輝武:「這個等我們董仔(台語)來看一下比較好」,
林輝武還說:「如果撇開別的不談,純就業績、財務實力各方面平均起來,我們絕對沒在怕的。」張花冠:「這樣最快啦!沒關係啦,這樣最簡單啦!」
雄檢表示,當天與張交談的廠商因自認已具有得標實力,雖然事後在「大埔美二期開發案」中僅獲得第二順位簽約權,但認為整個過程站得住腳,因此對於檢察官的詢問及當天談話過程,全都一五一十一次說清楚,事後也完成具結。
而檢察官掌握光碟錄音的時間在今年二月廿至廿二日,地點就在縣長室內,時間與地點確定後,已經限縮可能進行側錄的對象。再接續比對多名證人證詞,才敢在起訴書中認定曾琮愷就是側錄這段公開談話的人。檢方強調,這整段內容絕對有所本,不可能憑空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