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獲121萬、2間房補償
當地因興建火車站,要求居民搬遷,並提供補償金,依房屋面積來算,羅家可獲26萬人民幣(折合台幣約121萬元);但羅家在接到政府要求不久前,才花了60萬人民幣蓋好這棟房子,因此不肯搬遷,在大馬路中間照常生活,引來中外媒體大幅報導。
屋主羅保根在30日與當地政府簽訂拆遷協議,協議內容與先前相同。羅家當天晚上連夜搬家,一直到清晨5點才搬完全部家當。早上7時重型機具已抵達現場,正式拆除房屋。
疑受不了媒體關注
新華社報導指出,連日來,溫嶺市政府等各級官員先後多次拜訪羅家,為羅保根解釋政策,強調在現行協議下,羅家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由於政府的補償方案並未改變,羅家為何會在此時突然改變心意,目前仍不清楚。村長表示,羅保根應該是受不了媒體關注,只好自願同意協議條件。
中國常以激烈手段逼遷
中國當局常以激烈手段逼迫民眾搬遷,以配合政府開發政策,這些手段包括斷水斷電,或在民眾離家時拆毀房子。
新華社的報導強調,羅保根簽署的協議內容與其他拆遷戶一視同仁,羅家可獲補償款26萬人民幣,還能拿到兩間房子,且新房的性質為國有劃撥,按市場價格計算,資產增值好幾倍。所以,羅保根的家庭總財富將會顯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