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休閒農場設施面積鬆綁 縣府憂心

自由時報/ 2012.12.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規定,休閒農場的住宿、餐飲等設施,總面積不得超過農場面積十%,並以兩公頃為限;宜蘭縣政府指出,農委會欲放寬到四十%,保留兩公頃限制,恐淪為財團炒作,破壞農村景觀,將彙整資料表達反對。

宜蘭縣有三十六家合法休閒農場,四十二家輔導籌設,縣府農業處企劃輔導科長李新泰說,現行規定,一公頃以上休閒農場,可設農舍、農業體驗、住宿、餐飲設施以及其他農業設施(例如倉庫、資材室),每項不得超過農場面積的十%,累計總面積不得超過四十%。

李新泰指出,為防止農場變相經營大規模的旅館、民宿或餐廳,特別限制不得超過農場面積十%,農委會召集各縣市政府討論有意取消十%限制,只要各項設施總面積,不超過農場總面積四十%即可。

李新泰說,政策如果鬆綁,農場的旅館與餐廳最高可達四十%面積,對農村景觀與產業會造成嚴重衝擊,休閒農場以餐廳與旅館為主要經營,農業體驗與生產勢必被忽略。

農委會雖保留旅館、餐廳設施,不得超過兩公頃限制,但李新泰指出,現行規定要廿公頃,才能蓋到兩公頃的旅館與餐廳,修法放寬到四十%,五公頃就能蓋到兩公頃,易淪為財團炒作。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