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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女子分期購車拒繳款 涉詐欺遭通緝

大成報/ 2012.11.30 00:00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設籍斗六市現年22歲的李姓女子因涉詐欺案,26日被雲林地檢署發布通緝,因為李姓女留著短髮打扮中性,警方上門逮捕時誤還以為「她」是男生,經過仔細端詳確認是李女本人無誤,差點錯失將她緝捕的機會。

北港警蔦松派出所員警昨天查獲一名李姓女通緝犯,李女因購買機車糾紛被提告,因為沒有按址居住未收送送達證書,被以涉嫌詐欺罪通緝,警方上門時李女頂著一頭短髮,穿著又與時下青年無異,被警方誤認是男性,差點就讓她跑掉。

據調查,李姓女子在為自已購買人生中的第一部機車代步,買賣雙方約定過戶後分期付款,李女繳了一期新台幣3000元後卻因失業無法付出車款而選擇逃避,之後她認為自己用不到車,找了一家車行再將機車轉賣,隨即搬家並到工廠上班,完全不知道已被告詐欺罪。

北港警方表示,相同案例一再發生,顯示時下青年對於法律常識缺乏認知。警方指出,繳交一般分期款項,至少需繳款幾個月後,才不會被認定有惡意詐欺的行為,若因為無法分期繳款或甚因缺錢而將機車轉賣,為一部不過數萬元的機車犯了詐欺罪,並不值得,呼籲時下青年朋友應多瞭解自身的行為能力,以免因而觸法。

圖說:李姓女留著短髮打扮中性,因購買機車糾紛被提告,警方上門逮捕時誤還以為「她」是男生,差點錯失將她緝捕的機會。(記者陳昭宗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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