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當菜賊 田間殘貨 民眾不敢撿

自由時報/
13 年前
嘉縣案例 遭求償高額和解金 得不償失

〔自由時報記者陳燦坤/台西報導〕法治觀念提升,人情味沒了?過去農地採收完畢即開放村民撿拾殘貨,但沿海蘿蔔產季到來,部分農田丟滿淘汰品就是無人聞問,村民透露,年初嘉義縣傳出民眾誤入田間撿拾農作物,遭求償高額和解金,現在除非作物是熟識親友栽種,否則,寧可掏錢買。

台西白蘿蔔產季到來,以往村民基於省菜錢及惜福美德,常偕伴到田裏撿拾殘餘蘿蔔,現在部分農地採收過了半個月,俯拾可撿的蘿蔔就是不見村民動手,林姓村民透露,嘉義年初傳出民眾撿田間殘貨,竟遭控告竊盜並索取高額和解金,村民因而有所顧忌。

許姓村民表示,高麗菜等蔬菜生產過剩,一顆頂多二十到三十元,若是被設局敲竹槓,可能得付出超過十倍的代價,實在划不來,相同現象也出現在水產,養殖業者雇工採集文蛤後,攜竹簍、刨砂找尋剩餘文蛤的人潮亦明顯減少。

熟識地主、成群結伴才敢撿

當地村民指出,雖然村子撿便宜的景象依舊存在,但地主都是村民熟識的農民,下田撿拾不會獨自一人行動,多半是成群結伴壯膽,發生狀況至少有個照應,不會覺得孤立無援。

不過,台西警分局表示,竊盜罪的形成需參酌嫌犯意圖,不見得撿兩、三個蔬菜就定罪,為預防事後衍生紛爭,村民拾取田間剩餘農產最好還是徵得農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