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否認知道有那個藏錢的茶葉罐,他的律師也提出不接受夜間訊問的主張,因此,聲押庭延到今天上午才開。
檢調昨天另外約談李朝卿的林姓秘書、李姓關係人、陳姓律師及司機等關係人;晚間,縣長夫人簡素端也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這五人陸續被請回。
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也到南投地檢署,被認為與偵辦案件有關,不過,南投地檢署代理檢察長洪家原說,總長只是「路過」!
李朝卿在昨晚九時卅分移送地檢署時,從停車場側門進入,讓在大門守候的大批媒體記者都傻眼。直到晚上十一時廿分許,傳出遭聲押的消息。
檢方指出,南投縣政府去年至今年,經辦信義鄉神木國小、仁愛鄉縣道投八十三線、水里鄉玉峰村產業道路、興隆村產業道路等聯外道路災修工程,都是經費在一百萬元以下工程,且採取限制性招標。被告涉嫌以不實驗收、指定廠商方式,圖利特定廠商,再向包商索取一成至一成五不法回扣;南投調查站清查縣府限制性招標案件,發現都是特定廠商得標,發包過程啟人疑竇,蒐證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家原指出,檢調在十一月七日發動第一波搜索,並聲請羈押三人,其中,包商吳仲琪事後坦承行賄,進而搜出二百四十萬元尚未送出的現金賄款;涉嫌居間「承上啟下」的工務處長黃榮德,則是負責與廠商協調,並分配回扣款項;縣長辦公室簡任秘書張志誼,則是擁有採限制性招標、指定廠商核章的授權。
經過持續蒐證,案情出現重大突破,檢調發現李朝卿涉嫌指示黃榮德及張志誼,收取工程發包案件及測設監造廠商回扣,估計不法利益約一千萬元,再以四六比例分配賄款。
洪家原強調,不論任何人涉及貪瀆案件,檢、調都會徹查嚴辦到底,只問證據,不論身分地位,偵辦沒有上限,亦無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