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於28日凌晨完成簽約,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舉辦「媒體併購與結合管制公聽會」。
外界關注,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對於事業結合的申報,如其結合對整體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中央政府機關不得禁止其結合。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中時與蘋果日報的結合,市占率將超過50%,造成市場壟斷,閱聽人選擇減少,造成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另外,若通過併購案,會使資金流向香港,無從創造經濟利益,公平會應該要審慎審理。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表示,若中時與蘋果結合,將使許多新聞無法露出,也失去媒體監督政府的力量;同時,就業市場來說,記者的就業選擇性減少,為求溫飽必須配合報社政策,這一個併購案對媒體市場相當不利。1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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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