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1/11/293.報導內容:巨庭主管表示第4季接單上看3億以上,明年第1季接單有機會維持今年同期3.4億水準....等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該文中提及「巨庭主管表示第4季接單上看3億以上,明年第1季接單有機會維持今年同期3.4億水準....等…。」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報導內容係屬法人及媒體自行推估,謹此澄清。(2)本公司每月營收及財務報表等財務資料皆依相關規定公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3)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