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定,犯罪被害人殯葬費用申請最高卅萬元。一般而言,檢方審議被害人補償案件,對殯葬費項目較寬容,鮮少不補償;以北檢去年審議萬華角頭「咖蚋慶」楊慶順外甥徐鐘銘家屬申請被害人補償案為例,徐妻申請殯葬費,檢方酌予扣減後,仍准補償部分費用。因此北檢以卓因黑幫仇殺死亡理由,拒絕補償家屬殯葬費,相當罕見。
卓士傑是前年二月間,與友人在仁愛路咖啡店用餐時,遭竹聯幫寶和會幫砍死。卓父母以卓死時年僅廿九歲,遭逢喪子之痛既深且鉅,向北檢申請殯葬費、精神慰撫金、法定扶養義務費用共計三百一十萬元。
不過,檢方認為,卓士傑生前與寶和會早有仇怨,雙方曾在基隆參加公祭後發生械鬥,卓遇害前曾說遭寶和會盯哨,顯見卓是因幫派仇殺被害死亡,有可歸責事由,違反一般社會觀念與法律,因此不同意補償殯葬費卅萬。
另卓父是生技公司負責人,父母名下均有多筆房屋及投資,且父母在卓死後已申領近九百萬保險金,檢方認兩人生活無虞,駁回兩人共二百萬的法定扶養義務費用。至於卓的父母請求精神慰撫金方面,檢方准予補償,但須各扣除兩人申領卓的勞保給付廿四萬多元,准許補償各十五萬三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