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11/282.公司名稱: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清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16元整, 總計新台幣16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股款。二、委託儲存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中壢分行。三、本公司訂定101年11月29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