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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燿華董事會通過與子公司燿祥合併案

中央商情網/ 2012.11.28 00:00
日  期:2012年11月28日公司名稱:燿華(2367)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燿祥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發言人:李麗君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1/11/28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1)合併存續公司: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合併消滅公司:燿祥光電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燿祥光電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燿祥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86.15%之子公司,合併後對股東權益初估並無重大影響,確切數字依會計師查核後為準。7.併購目的:整合集團資源。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人力適度調配運用、降低營運成本及提高經營管理效率。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對股東權益初估並無重大影響,確切數字依會計師查核後為準。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合併對價:本案將以現金作為合併對價,本公司不因合併而增加發行任何股份。本公司擬以每股新台幣20元整,支付燿祥光電少數股東作為合併對價。(2)計算依據:雙方同意以民國101年9月30日為計算合併對價之基準日,暨參酌獨立專家出具之合併對價合理性意見書。(3)雙方之現金合併對價如遇有調整之情事時,將依合併契約書規定辦理。11.預定完成日程:民國101年12月18日為雙方合併基準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存續公司承受消滅公司原有之權利義務。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印刷電路板製造及銷售。燿祥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太陽能電池製造及銷售。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本合併案之相關作業細節,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全權處理。本合併案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需修正時,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全權處理之。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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