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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退休年齡 銓敘部:再檢討

中央社/ 2012.11.28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8日電)立法院今天舉行退休制度公聽會,學者建議公教人員延後退休,但警察、消防員應有配套;銓敘部長張哲琛說,可檢討調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退休制度及老年經濟安全改革」公聽會。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報告估算,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的最適提撥率為40.66%、42.32%及36.74%,與現行費率12%相距甚遠,到民國100年底潛藏負債約新台幣1兆9125億元。至於勞工保險基金,最適費率和目前費率也有相當差距,現行退休及保險制度有檢討必要。

銓敘部的報告則指出,改革將朝退休金起支年齡往後延、檢討退休所得替代率、逐步走向確定提撥制。

與會的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施能傑表示,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制度面臨3大問題,包含財務破產壓力、退休所得優厚、所得替代率超高。

他建議,所得替代率應降至最高60%~70%,並定期參考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刪除遺族撫慰金規定,且延長支領全額月退休金年齡,預計最少需工作30年後達60歲,才可支領,但某些特殊工作,須有配套作法。

張哲琛會後受訪表示,目前通盤規劃延後退休金支領年齡,沒有針對行業細分,但對部分警察、消防等工作性質較特殊的公務員,若需要進一步檢討,會再做調整。

全國教師公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會中則說,政府也是被改革者,必須同步提出退撫、保險等各種儲金機構組織再造與機能提升,未來改革新制不應再產生新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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