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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見義勇為 粵提高獎金

中央社/ 2012.11.28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8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為鼓勵市民見義勇為,計劃把見義勇為而犧牲者的獎金,從人民幣45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提高獎金的相關條例昨天已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當前廣東對見義勇為犧牲者發給的獎金,是由省政府一次頒發30萬元,行為發生地的地級以上市政府一次頒發15萬元以上的撫恤金。

據報導,提交省人大審議的條例對見義勇為的定義修改為:見義勇為,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

條例也把「未將自身置於危險之中和並非表現突出的普通救助行為」納入見義勇為範圍,並建議不再增加「不顧個人安危」、「表現突出」等界定性用語。

廣東近年發生幾起民眾對受傷者不伸援手的冷漠事故,但同時也有人救人後不留名,幾起事件造成社會熱議,也引來當地政府對見義勇為行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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