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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談

自由時報/ 2012.11.27 00:00
誰辦不重要 要有特色

巫雙貴(47歲、苗栗市人、跆拳道教練):

我是客家子弟,從小就品嘗過各式粄仔,如果相關單位能爭取到經費,客家粄仔節各自舉辦也無妨,重要的是要辦出特色,最好有粄仔DIY,不僅讓外縣市遊客及年輕一代的客家子弟,學習如何製作客家粄仔,讓這項傳統客家文化永續傳承。

(圖文:記者張勳騰)

分開辦 宣傳火力打折

吳季昕(32歲、高雄市人、國立聯合大學客傳所研究生):

我不是客家人,但在苗栗客家庄求學多年,也喜歡上客家粄仔,但我回家鄉後,發現親友對苗栗客家粄仔都很陌生,顯見宣傳力道不足,我認為可能是因分開辦理,導致火力分散,若能集中經費辦理,相信宣傳效果更佳,讓更多人認識、知道客家傳統米食的好味道。

(圖文:記者彭健禮)

各自為政 勞民又傷財

張秀甘(女、51歲、苗栗市人、家管):

我認為客家粄仔節應該一起辦理,無論是社區、還是公所舉辦的粄仔節,兩者的目的無非推廣客家米食,既然如此,何必分開辦理,若是不同鄉鎮分開辦理,還可以接受,可提供在地居民就近參加,但兩個粄仔節都在苗栗市,相信去過其中一場次的民眾,就不會想去另外一場,畢竟活動補助經費都是人民的納稅錢,應該避免造成浪費。 (圖文:記者彭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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