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旺中併購中嘉案過程中,媒體即報導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曾派員就有線電視上架問題與旺中談判,最後卻仍遭杯葛無法上架,不久後,壹傳媒即傳出售消息,並在香港證交所重大訊息發布後被證實,黎智英並坦承壹電視的虧損造成在台媒體事業失敗。
施俊吉認為,公平會可依據公平法第二十六條「對於危害公共利益者之處理原則」,主動調查,並依公平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約談當事人。約談黎智英到場陳述意見時,要詢問壹電視無法上架是否為壹傳媒被迫出售的原因;若壹傳媒被迫出售確實是因壹電視無法上架,公平會也應該調查蔡衍明、辜仲諒及王文淵等人,是否有「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參與結合之行為」。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當場檢舉此案,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承諾立案調查,但認為壹傳媒被迫出售與壹傳媒交易結合案是獨立的兩案。
壹電視發言人、法務暨公共事務總監張修哲昨晚手機關機無人接聽,無法取得其回應。
旺中寬頻相關主管對此不願回應。過去在面對外界類似質疑,旺中相關人員均否認有箝制上架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