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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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26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1)強茂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2)強茂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1)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50,000仟元(2)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150,000仟元4.每張面額: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皆為新台幣100,000元5.發行價格: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皆依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5年7.發行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1)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係採銀行擔保,擔保範圍為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本金餘額及債權人行使賣回權時應計之利息補償金等從屬於主債務之負債。(2)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係屬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11.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無簽證機構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呈報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七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如法令有所變動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要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為之。另基於作業便利與時效性,授權董事長決定轉換公司債訂價日及轉換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