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262.減資緣由:依證交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註銷庫藏股減資變更登記。3.減資金額:29,706,800元4.消除股份:2,970,680股5.減資比率:1.2286%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388,151,26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原101年10月12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決定庫藏股減資相關事宜,減資基準日訂於10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