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考量當前歐債危機及美國景氣回升力道疲弱,全球經濟成長呈同步減緩,我國政府財政困難之際,本次修正主要是因應地方改制,並將各級政府總債限計算基礎,由現行前3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以下簡稱GNP)平均數,轉換為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以下簡稱GDP)之平均數以與國際接軌,並未增加總體存量債限。債務上限由前3年GNP平均數之48%換算調整為前3年GDP之50%。
正因公債法修正,各級地方政府債限調整,報導傳出台北市長郝龍斌稱中央政府「雨天收傘」,對此,財政部表示,台北市政府近8年來均未舉借短期債務,長期債務餘額97年度為1672億元,99年度降低至1537億元,本(101)年度預算數始增加至2236億元,5年僅增加564億元。顯見近年來台北市政府債務並非逐年遞增,而是視財政收支情形,增加或減少債務。與其他直轄市或縣(市)債務呈逐年遞增,而瀕臨債限或超出債限之窘境不同。
另外,台北市政府聲稱捷運萬大線、信義線、及松山線等重大建設都可能被迫停工,財政部表示,依公共債務法規定,為興建捷運工程等舉借的債務,部分是以未來營運所得資金償還,若屬自償性債務,並不納入債限計算。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經財政部估算台北市政府修法後可舉借額度雖為855億元,但近8年來台北市政府短期債務均為0,依該府101年歲出30%計算,短期借款仍有600億元之舉借空間,並不納入1年以上債限管制。
財政部表示,台北市基本上長、短期可舉債空間合計約為1400億餘元,且近5年GDP成長率約為3%至5%,6都可舉債空間每年自然成長約300億元至500億元,應可符合施政需要。另上開修法後可舉借額度係估算數據,如未來台北市政府自籌財源增加,其可舉債額度將隨之增加,應無影響捷運工程疑慮。
財政部強調,整體而言,台北市政府財政尚稱良好,近年來不但未舉借短期債務,長期債務成長亦獲控制。鑒於近日歐債危機升高,造成全球經濟震盪,地方財政改善根本之道仍在加強開源節流,不應以修法提高債限來改善財政失衡問題。希冀各方共體時艱,重視自籌財源或發展有自償性的公共建設,並強化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PPP),透過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BOT)或民間財務主導辦理(PFI)等方式,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以多元管道提振景氣,俾利長期財政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