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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簡化陸配居留規定

中央社/ 2012.11.24 00:00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4日電)移民署今天說,25日起簡化陸配申請居留等規定,除不用附保證書外,居留期間發給多次入境許可證,不需每次入出境申請。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已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依親、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刪除陸配申請依親、長期居留或定居需附保證書規定,僅團聚入境時,要附保證書。

移民署說,其他類別申請來台的大陸地區人民,則維持原規定。

移民署表示,此外,陸配依親居留期間,入出境將發給多次入境許可證,不需每次入出境都要申請許可,相關規定從25日生效,往後各項作業更加方便。

移民署說,為讓父母就近照顧未成年子女,民眾在大陸親生子女申請長期居留,年齡從18歲放寬至20歲,同時,也修正其他因親屬關係來台的長期居留年齡。

移民署表示,詳細簡化居留申請規定等資訊可至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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