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毒賣削爆 書記官被訴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曾任桃園地檢署書記官的林明宗,民國100年9度利用職務之便偷取地檢署贓物庫內安非他命,他擔心被發現,還以等量的冰糖掉包,竊得的毒品再交給「小三」黃玉華販賣,總量多達4835.5公克,他因此賺得434萬元。桃園地檢署昨天依貪污、毒品罪起訴林、黃兩人。

冰糖掉包 交「小三」賣

39歲林明宗為有婦之夫,曾在桃園、雲林等地檢署服務,3年多前調回桃園地檢署服務,在執行科任職時接觸到有毒品前科的31歲女子黃玉華,兩人發展出婚外情。

黃玉華涉嫌販毒被檢警監控,檢方得知黃玉華的毒品來源竟然出自贓物庫,今年7月間搜索黃玉華的住處,查扣約50公克的安非他命,同步約談林明宗,他坦承偷取贓物庫的毒品交付黃玉華。

由於林明宗負責管理贓物庫,可以接觸警方偵辦刑案查扣的各項贓證物,他利用職務之便,從去年7月開始,9度拿外觀跟安非他命極為相似的冰糖,換出等量的安非他命,讓政風人員將毒品送到中壢焚化廠銷毀前,清點時也不會發現短少。

A了434萬 記過免職

他將毒品夾帶出贓物庫後,就會約黃玉華前來,在贓物庫附近交給她。檢方調查,他偷竊得手的毒品總量4835.5公克,都交給黃玉華,黃玉華共付了434萬元,其中有2次無償轉讓。黃玉華拿去轉賣,賺了超過600萬元。

林明宗、黃玉華目前都在押,案發後桃檢已記林明宗兩大過免職處分。

檢方指,他坦承犯行,也在11月16日繳回434萬元的所有犯罪所得,因侵占職務上持有的毒品轉讓、販售,依貪污、毒品罪嫌起訴,黃玉華涉嫌販毒,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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