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指出,陸配過去想要長期居留,須附上在台親屬親簽的「保證書」,且每次離台前,還要再前往服務站辦加簽手續,其他國家外籍配偶卻沒這些規定,為平衡這些新移民的定居權益,決定修改相關的規定。
根據新修正的「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上述各種規定在廿五日後均會刪除,未來陸配新申請依親居留,在居留證效期內,都可持該多次許可證入出境,也不用再附保證書。
而過去國人在大陸親生子女,希望來台長期居留,原本設定十八歲以下,修正後也改為廿歲以下,因台灣法律認定廿歲才是成年人,所以一併放寬年限,以保障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家庭團聚的權利。
移民署指出,相關的修正規定一共有十條,將在廿五日正式生效,民眾如有疑問,可以前往移民署官網(http://www.immigration.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