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表示,他身為信徒廿多年,也曾擔任宮廟管理人,付出很多心力;但現在的林姓管理人,卻在六月八日邀請大陸乩童到廟內起乩,想假借神明旨意,違法興建新廟,他基於維護宮廟和全體信徒權益,才當場表示反對。吳男並強調管理人誣指他喝酒鬧事,剝奪信徒資格並不公平,才提訴訟確認信徒關係存在。
東華聖宮透過律師提出光碟反駁,表示當天乩童欒書時,吳男在旁胡言亂語,還搶奪乩童法器;還在東華帝君出詩時詢問「來者何神」,對神明極不敬,更要求點一百零八柱香證明正身,明顯有侮辱之意。
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事證顯示吳確有諸多不敬東華帝君行為,東華聖宮其他信徒據此認定吳觸犯該宮信仰價值,違背道教規律,不能認為是恣意構陷;且參酌東華聖宮的組織章程也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召開信徒大會程序和決議都合法,判決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