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打州12歲女孩薩達(Nur Fazira Saad)在父親同意,並獲得伊斯蘭法庭批准下,在上個星期嫁給19歲的男友阿里亞斯(Fahmi Alias)。
薩達的父親認為,與其讓這對小男女朋友做出不適當的事,不如讓他們結婚。
不過馬來西亞女權團體「伊斯蘭姐妹會」執行長奧斯曼(Ratna Osman)形容,這對小孩結婚的事,令人震驚。
奧斯曼說,她無法理解,馬來西亞竟然能容許這種情況存在,馬來西亞是一個已發展的國家,任何父母都不應該這樣做。
馬來西亞2,900萬人口中有60%是穆斯林,允許兒童結婚的事並非罕見。依據馬來西亞的伊斯蘭律法,未滿16歲的穆斯林若要結婚,必須先獲得伊斯蘭法庭同意。
兩年前,伊斯蘭法庭批准一名14歲女孩與23歲教師成婚的事,也曾在馬來西亞引發要求改革的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