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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通過桃園升格直轄市

中央社/ 2012.11.23 00:0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3日電)內政部今天召開桃園縣改制直轄市計畫審查會議,會中達成共識,準直轄市桃園縣符合要件,升格為第6都,將送行政院核定。

內政部下午舉行桃園縣改制直轄市計畫審查會議,由內政部長李鴻源主持,桃園縣長吳志揚親自出席。

審查委員會達成共識,桃園縣符合改制直轄市的所有資格要件,審查結論將送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次長簡太郎稍後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或直轄市改制日應為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日,也就是民國103年12月25日。

李鴻源會前指出,國土規劃是內政部重要工作,「國土計畫法」已送行政院審議,「行政區劃法」則在立法院審查階段,如何在北北基宜等7個生活圈,讓直轄市扮演「火車頭」,帶動鄰近城市,才符合國家利益。

桃園縣曾於民國98年申請升格,但未通過;民國99年6月間,因人口超過200萬人,經行政院核定,自100年1月1日起準用直轄市有關組織及預算等規定。

桃園縣議會今年6月15日通過桃園縣改制計畫,桃園縣政府7月31日檢送改制計畫書暨補充說明資料,報請內政部轉行政院核定。

依據內政部審查改制計畫的審查要項,審查以「人口條件」、「政治條件」、「經濟條件」、「文化條件」、「都會區發展條件」、「其他有關條件」6大面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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