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北市府表示:中央三大措施對臺北市極不公平

大成報/ 2012.11.23 00:00
【記者黃俞珍/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表示,中央近年來在多項重大施政作為上,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公共債務法之修正及勞健保爭議款之處理等,均以犧牲臺北市全體市民權益與福祉之方式解決,枉顧首都長期以來對國家財政與經濟發展之貢獻,漠視首都的基本建設需求,使身為首都的臺北市,未來發展前景堪慮,令臺北市政府深感遺憾與痛心。

一、公債法修正版本,犧牲臺北市以成全中央及其他各都,臺北市各項重大建設恐將全面停工

行政院於昨(101年11月22日)日上午討論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將臺北市舉債額度大幅調移至其他5都,使臺北市可舉債額度銳減2千2百多億元,大幅限縮臺北市可舉債空間,對首都未來發展將產生嚴重之負面影響。

臺北市政府指出,按此一修正版本計算,臺北市舉債限額約為2千6百億餘元,而臺北市目前實際債務舉借數1,642億元,加計以前年度已辦決算尚未舉借之債務保留數362億元及經議會審議通過之重大工程預算計畫未來年度將舉借數553億元,合計2,557億元,已逼近舉債上限,未來各項建設已無舉債空間,如加計臺北市101年度已編列之法定總預算舉債數220億元及102年度所編列之預算舉債數190億元,則將超過舉債上限288億元(詳附表1),即一通過則臺北市債務馬上超限,影響所及所有重大建設可能全面停工。

臺北市政府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法調整各級政府總債限,以6都而言總債限由9千2百多億元增加至9千6百多億元,增加3百多億元,臺北市舉債額度卻反而大幅縮減2千2百多億元,修法結果等同完全由臺北市釋出舉債額度以因應其他各都舉債需求,全然忽視首都財政需求及實際舉債需要,必將導致嚴重限縮首都未來發展之惡果。

二、財劃法修法結果,臺北市獲配財源由609億元劇減為428億元,違反財劃法保障地方財源只增不減之原則

臺北市政府表示,依行政院101年2月23日重新送請立法院審議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修正草案,第11條第2項第2款第1目規定,保障臺北市收入不少於94至96年度(基準年期)之收入平均值,約584億元。惟該修正草案同條項款第2目規定,其它各都之保障獲配財源係以96年度高雄市每人平均獲配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金額,並加計稅收成長率後算定。此基準年期不一致情形,致臺北市獲配財源與96年度收入609億元相較,每年減少25億元(609億元-584億元=25億元),甚為不公平且不合理。

又勞健保補助費自101年7月起依法改由中央負擔,惟中央又以扣回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方式,支應中央新增之該項經費,形同實質上仍由地方政府負擔該項經費。依財政部101年新版財劃法試算資料,臺北市未來應獲配財源為584億元,但依上述卻又扣回臺北市勞健保補助費改由中央負擔之支出156億元(含設籍及非設籍臺北市住民部分之勞健保補助費),形同強迫臺北市超額負擔非設籍住民部分之不合理負擔款,與勞健保補助費改由中央負擔之修法意旨不符,致臺北市本府實際獲配收入僅428億元(詳附表2),已違反財劃法保障地方財源只增不減之修法原則。

三、中央對於勞健保爭議款之處理失當

臺北市勞健保爭議款總數為796億元,目前業依5年(99年至103年)還款計畫撥付346億餘元,約占爭議款43%,預計101年底共可償還440億元,占爭議款55%,連同已送議會之102年預算中之償還數額178億元,表示僅剩178億元,而且由於「中央與地方是對半均攤」,故臺北市之爭議款債務數額約在178億元(不計算102年償還數)至89億元(計算102年償還數)之間。據悉,高雄市係分12年(97年至108年)攤還,截至101年10月底依該市還款計畫僅撥付196億餘元,約占其總欠款之32%。

北市府已盡最大能力誠意解決勞健保爭議,並逐年編足相關預算還款,反觀中央承諾協助5成,卻年年預算編列不足(100年少編49億元,101年少編47億元,102年少編25億元),現更以撤封恐影響健保永續經營為由,拒不解封,北市府深表遺憾。目前遭查封市有土地共計78筆,面積合計77,455.87平方公尺,市價更高達約339億元以上,遠超過北市府尚需實際編列預算償還之89億元至178億餘元債務額度,中央以史無前例之作法查封北市土地,對北市極不公平,亦不合理,且對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及創造國民就業機會亦有不利的影響。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