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申請入學 擬限2-3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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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大學個人申請入學規定考生可以填6個校系志願,但為減少重複上榜占名額情況,包括中央、台北大學等校另規定每名考生選填志願數上限,政大、成大等則未設限;台大昨天在新竹召開教務工作會議,台大教務長莊榮輝說,初步規劃兩案,將申請入學志願數從5個減為3個或2個,避免各系互搶學生,浪費員額,草案將提教務會議取得共識。

台大註冊組主任洪泰雄表示,以101學年為例,同時錄取台大2個以上志願的人超過500人,但因為只能錄取一個志願,這些重複上榜者大都在校內流動,如果科系的備取數不足,就容易造成缺額,101學年缺額就高達13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