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似古調 傳唱《我們都是一家人》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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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顏若瑾、王郁惠、陳賢義/綜合報導〕原住民創作者賴高子洋,認為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藝人北原山貓吳廷宏和陳明仁等人,改作翻唱他創作的「我們都是一家人」這首歌,怒控六人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傳訊多名原住民,發現這首歌的旋律很像原住民古調,認為高金素梅等人可能誤認歌曲來源是原住民的林班歌,才公開演唱,昨不起訴。

賴高子洋:39年前軍中創作

賴高子洋表示,他於六十二年十二月在新竹空軍機場服兵役時創作這首歌,這首歌還曾登在國小音樂教科書及他發行的唱片裡。

這首歌原詞為:「你的家鄉在那魯灣,我的家鄉在那魯灣,從前的時候是一家人,現在還是一家人…」

他指控,高金素梅不但在「中華民國國歌」唱片裡收錄這首歌,還在九十七年八月中國北京奧運暖場演唱時,擅自將歌詞更改為:「你的家鄉在海的那一邊,我的家鄉在海的這一邊,你的家鄉在北京城,我的家鄉在阿里山…」

他另控,藝人北原山貓、排灣族頭目林廣財、阿美族牧師林照玉及鄒族青年莊莫俄,也曾在聯歡晚會、賑災晚會上,公開演唱高金的改作版,涉及侵權。

檢方為查證歌曲由來,傳訊屏東縣瑪家鄉的國小退休音樂教師胡國輝,他表示這首歌好像是五十五年間,從屏東縣雙流林班傳唱出來;多名原住民也作證說,五○、六○年代,就聽過類似旋律,曲調是原住民古調,不能因為賴高拿去登記,就說是他創作的。

這首歌不是首度惹出司法糾紛,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競選總統時,也曾授權青年團團長吳勇峰將這首歌收進競選光碟,賴高當時也提告,但雙方最後和解。

立委高金素梅國會辦公室昨日表示,高金素梅當初是進行非營利演出,演唱這首歌沒有收任何一分錢,而且「我們都是一家人」是原住民族部落傳唱歌曲,不是賴高子洋的原創。

原民歌手:這是屬於大家的歌

吳廷宏回應說,當初為受邀去中國央視中秋晚會,臨時被主辦單位告知演唱該歌,現場即興改詞;法官也曾告訴賴高子洋說:「北原山貓去其他地方唱,是幫你發揚這首歌,你這樣告他們,是覺得全世界都欠你嗎?」另外,第三部落山上耆老研究「我們都是一家人」,是整理許多部落歌曲的元素而成,並非賴高子洋原創,吳廷宏說:「這是屬於大家的歌,不是他一個人的歌。」

在得知檢方不起訴後,賴高子洋昨日說,目前不便多做表述,但為了爭取自身著作和姓名權,及確保原民音樂資產和文化的完整性,不被有心人士利用,達成私人利益,一定會再度提告,捍衛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