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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排放廢水 蘆竹尚燁、楊梅合智2廠遭重罰

台灣好新聞/ 2012.11.23 00:00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縣環保局22日分別稽查到蘆竹尚燁工業公司桃園廠偷排高溫廢水污染南崁溪,以及楊梅合智工業公司處理廠內切硝油不當,流入雨水道污染東明溪。分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30條規定重罰並限期改善。環保局指出,針對不肖廠商常利用下雨天偷排廢水,22日特別派稽查人員針對縣內列管重點河川加強巡查。

位於蘆竹鄉蘆竹村,從事金屬表面處理的尚燁公司,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環保局稽查人員22日下午於附近水利溝巡查時,發現該廠外牆流出金黃色廢水,量測水溫高達54.6℃,立即進廠稽查。

經會同廠方人員於廠內巡視時,發現熱浸鍍鋅製程作業中,原需經冷卻回收的製程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出廠外,流入水利溝渠。環保局當場責令廠方立即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限期於102年2月21日前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若再有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水體,不排除按日連罰或飭令停工。

位於楊梅擴大工業區內,從事鋁圈生產製造的合智工業公司,則是在環保局稽查人員於楊梅市高青路及高獅路一帶巡查時,發現該廠後門有股白色廢水排入雨水道。

稽查人員立即取樣檢測,雖然水溫及酸鹼值皆正常,仍進廠稽查。經會同廠方人員於鋁圈貯存區巡視時,發現地面有大量不明油滴。廠方人員坦承,白色廢水係廠內切硝油;因近日雨水沖刷,而流入雨水道。

環保局稽查人員當場責令廠方立即停止切硝油排放廠區外之雨水道,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限期11月29日前完成改善。

稽查人員均將兩家工廠的廢水採樣帶回,進一步檢測化學需氧量,待檢測報告數據,再依裁罰基準裁罰,衡酌新修訂的裁罰基準加重處罰;且沒有罰處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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