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台產: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1.23 00:00
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1/11/232.捐贈原由:支援「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辦理十大傑出青年暨各項青年交流活動及支援「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推動國內棒球運動發展。3.捐贈金額:「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新台幣(下同)1,000,000 元整;「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100,000元整並贊助活動保險費41,390元整,合計141,390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及「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董事長李泰宏先生為「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董事,本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陳炳甫先生為「財團法人陳重光文教基金會」常務董事。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