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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消費者 新食品廣告基準公布

優活健康資訊網/uho新聞部 2012.11.22 00:00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避免廣告出現不實以及誇大之嫌疑,日前衛生署,修訂最新的「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避免具有爭議的廣告用詞出現,以誤導消費者進行購買。

廣告管理宜貼近民眾認知,衛生署於近日修正發布了「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刪除與健康食品保健效果意義相近、或過於誇大的用語,增加了口語化的「一般營養素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以及調整如「廣告詞涉及醫療效能」與「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的部分用詞。

其中,常遭民眾誤會的纖體、延年益壽、青春永駐、青春源頭等詞彙都禁用,涉及中藥材效能的補腎、潤肺、化瘀等詞句也不能使用。希望讓廠商宣傳產品時能有規範可循,同時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

對此,南投縣衛生局呼籲,坊間瘦身、美白、豐胸、治禿、壯陽等廣告,往往具有強大的吸引力,民眾若一時不慎輕信而購買,小則花錢得不著效果,重則可能使身體受到傷害。

然而,除了政府主動管理外,民眾駔好也能主動關心,如果覺得廣告內容誇張、聳動、超效等不對勁之情況,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網站建置「廣告資訊及不法藥物專區」,不定期更新違規廣告清單,歡迎民眾查詢與諮詢。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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