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稱尚未做決定 勞委會要查
華通電腦人力資源副總經理鍾瑞華說,有關十一名因公司變更工時,要求離職的員工資遣費問題,還沒做最終決定,可以再做討論。
吳育仁說,華通是上市公司,是Apple iPhone與iPad印刷電路板的主力供應商之一,目前共有五千一百多名員工,其中派遣工有一千多名,外籍勞工約七百多名。前後已被依勞工相關法令開罰七次。
吳育仁指出,勞基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應有三十分鐘休息時間,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但華通卻強設「不停機津貼」,使勞工的休息時間縮短。
吳育仁表示,華通電腦未經工會同意及員工同意逕行變更工時或輪班方式等勞動條件,且僱用近千位外籍勞工,卻單方變更本勞勞動契約內容,解僱本勞同時聘用外勞,要求勞委會管制、撤銷華通公司的外勞許可。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科長莊國良說,華通公司若有重大勞資爭議,勞委會將管制、暫停外籍勞工申請,情節重大時將廢止申請、縮減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