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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養百餘條錦鯉 住戶倒漂白水毒死

自由時報/ 2012.11.22 00:00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吳柏軒/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陳姓婦人,認為社區管委會在中庭水池養錦鯉、置水草會破壞景觀,竟將漂白水倒入池內,毒死100多條錦鯉及孔雀魚等,還拔光水草,管委會怒控毀損及污染水源,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魚與水草是住戶共有財物,依毀損罪將她起訴。

該社區主委王明亮說,「這真的很危險,社區水池有一部分開放,若有小朋友喝到水,就完蛋了!」記者昨走訪進安街這處社區,王明亮說,陳婦過去也曾用偏激手段,如塗改公告等抗議管委會的意見,甚至連大廳內要擺幾張沙發都有意見,「如果真的不滿意這個社區,希望她能夠搬出去。」

早有前科 連擺沙發都有意見

王明亮表示,今年6月11日早上7點多接到警衛通知:「魚池的魚都死光光了!」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住戶陳婦在清晨5點20分,跑到水池旁偷倒不明液體。王明亮說,當初管委會開會討論,要將社區中庭的水池設計成生態池,8名委員投票有7人贊成,只有陳婦反對,認為生態池會破壞社區外觀,堅持要全部的人都同意才能設置,但會議採多數決,因此依決議將水池周邊設置成生態園區,飼養孔雀魚、錦鯉、琵琶魚等,決議也經住戶大會通過,「沒想到陳婦為了反對,竟然倒不明液體毒死魚!」

一度稱被鬼抓走 婦被起訴

陳婦搬來約5、6年,目前仍住在社區,已從職場退休,她跟鄰居自稱是某公司總經理,記者試圖採訪她,但管委會無法代為聯繫,無法取得說法。

據了解,陳婦原說「被鬼抓走、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但在偵查庭上,認為自己毒死魚沒有錯,堅認是管委會違法在先,並說「我不會死在這裡(指偵查庭),要也是等法官判」;檢方問社區主委是否要和解,主委無奈說,「請問檢察官,這種態度我能跟她和解嗎?」

管委會另控婦人涉污染水源,涉有公共危險罪嫌,但檢方認為,遭污染的池水經檢驗含有氮化鈉、氯化鉀、氯化鎂、氯化鈣等鹽類成分,就是一般家庭清潔用品的漂白劑,且水池非飲用水,認定未觸犯污染水源的公共危險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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