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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法修法 債限擬改採GDP

中央社/ 2012.11.21 00:00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1日電)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公共債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債限計算基礎將由GNP(國民生產毛額)改採GDP(國內生產毛額)。

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表示,舉債空間計算方式複雜,以財政部為準。

公債法修法攸關地方財政資源分配,行政院列為立法院這個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9月初將公債法修正草案報行政院,不過在行政院政務審查時被退回,要求除訂定6都(含桃園準直轄市)舉債上限總額(占前3年GNP的7.06%),並分別訂出各都舉債上限。

行政院會原定15日討論公共債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公文作業流程不及,臨時撤案,留待明天院會討論,五都和準直轄市桃園縣都將派代表出席。

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債限計算基礎將由GNP(國民生產毛額)改採GDP(國內生產毛額);擬將分「有利指標」和「自籌財源」兩階段計算舉債額度和舉債上限,各都的面積、人口、財政努力等,都將是考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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