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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通過信任投票案

中央社/ 2012.11.21 00:00
(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21日專電)為加強對政府官員監督,經過多次討論與徵求意見,越南國會今天通過信任投票案,包括國家主席、國會主席和總理等400多位高官必須通過國會信任投票,否則可能遭解職。

越南「民智報」新聞網站今天報導,國會代表以95.18%贊成比例,通過信任投票案,並自明年國會第1次會議開始實施。

報導指出,信任投票決議草案原本針對400多位高官實施投票,但由於絕大多數的國會代表建議,應減少接受信任投票官員名單,國會常務委員會後來接受這項意見。

針對所通過的條文,國會將針對包括,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國會主席、國會副主席、國會各委員會主任、國會常務委員會各成員、政府總理、副總理、部長、政府其他成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國家審計長等實施信任投票;省級代表大會將針對一些重要官員實施信任投票。

信任投票將從官員任期第2年開始實施;針對目前首長2011年至2016年任期,將從2013年的第一次會議展開信任投票。

這項決議指出,信任投票分成3個選項,包括:「高度信任」、「信任」與「低度信任」。第一次信任投票,若某一官員「低度信任」的票數超過1/2,就可以自行請辭;如果「低度信任」的票數超過2/3,或是某一官員「低度信任」的票數連續2年超過1/2,國會將進行不信任投票。

不信任投票分為2個選項,包括:「信任」與「不信任」。「不信任」票數超過1/2的官員必須請辭,或由國會或地方議會解職。

報導說,越共總書記阮富仲和國家主席張晉創在這次國會開議前在與民眾接觸時,都強調這項提案的重要性。報導引述阮富仲的話說,需要藉每年的投票來「喚醒」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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