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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罐開封 棉花乾燥劑應丟棄

中央社/ 2012.11.21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1日電)藥罐開封後如何處置裡面的棉花與乾燥劑,開業藥師沈采穎說,許多民眾會將其再放回藥罐中,不過,這是錯誤的,應立刻丟棄。

沈采穎今天說,台灣人愛吃藥,不論是醫師開立的藥品或是自行購買的保健食品,常見民眾在開封藥罐後,取出塞在罐內的棉花與乾燥劑後再放回罐內。

她說,「這是錯誤的觀念」,台灣氣候潮濕,藥罐開封後容易受潮而變質,而罐內的棉花和乾燥劑會吸濕,若將其再放回藥罐中,很容易孳生細菌和黴菌,造成藥物變質不僅影響藥效,服用後可能引發腹瀉或過敏。

沈采穎說,藥罐開封後應在3到6個月內吃完,不過,民眾有時偏好買大包裝藥品,雖然藥品尚未過期,一旦開封接觸空氣後藥品保存期限也會縮短,民眾在購買與使用前應先諮詢藥師,以確保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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