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101年11月21日 (三)
下午4:30地
點:偉詮公司309會議室 出席人員:出席董事:林錫銘、周宜國、劉建成、黃竣稚、郭幸容主
席:林錫銘董事長
記錄:郭幸容
內
容:(一)主席致詞(二)討論事項案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第七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通過“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本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 ,提請 決議。說明: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金管會所頒行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需經董事會決議買回目的、種類、總金額上限、數量、期間、區間價位、買回方式及聲明書。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23,178仟元,本次計劃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4,000仟元。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1年11月22日起至102年1月21日止。
5、預定買回數量:預計買回6,000仟股,即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43%。6、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7元至14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仍可繼續買回公司股份,本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7、買回申報需函送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8、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詳附件一)。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1年11月21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通過,自101年11月22日起至102年1月21日止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6,000千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43%,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3.3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
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偉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偉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預定以每股新台幣7.00至14.00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6,000,000股,買回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依主管機關通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