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孔廉指出,兩岸產業合作模式應有「積極面」和「消極面」。在積極面部分,兩岸產業應分工合作,要優勢互補、共創雙贏。而在消極面,兩岸應避免重複投資、惡性競爭以及兩敗俱傷的局面;也不應走紅海價格競爭策略,而是要走藍海創新研發。高孔廉說:『(原音)我認為兩岸應該是優勢互補,開發藍海的策略。』
此外,高孔廉也強調,兩岸雙方應努力開發促成相互投資,對於相互市場開拓才有幫助;同時,兩岸的新興產業可以結合優勢,建立共同標準、品牌,擺脫代工命運、創造更高的附加價值。
高孔廉並指出,未來雙方要在智慧財產權保障、ECFA後續協商以及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等方面加強合作,並持續積極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