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表示,本次審查的條件為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並實際於本市服務工作滿3年,且服務時數達1,000小時以上,取得志願服務績效証明書,且最近5年內未曾有犯罪行為經判決確定者,由已立案之機構或社團推薦參與評選。
許市長對於獲獎的績優志工讚許有加,因為他們的熱心付出,讓新竹市成為一個充滿愛心與健康幸福的城市。
這次得獎的24位績優志工分別來自於台大醫院新竹分院的李台懿、曹慧貞、宋綉貞、謝興祿及張書汀志工;新竹市文化局的朱孝一、陳素蘭、陳文錦、李秀鳳及蔡勉志工;文化義工協會的蔡玉環、葉陳松及張菊志工;馬偕醫院新竹分院的邱雪梅及張希里志工;新竹市衛生局的黃美雲志工;陽光仁愛協會的曾茂林志工、仁愛啟智中心的林海萍志工;國軍新竹醫院的鄭寶鈺及藍宗慧志工;社團法人新竹市至愛服務協會的楊惠芬、高月鳳、吳秀琴及張瑞淇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