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11/21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擬發展雲端視覺特效(CAVE, Cloud for Animation and Visual Effects),希望藉由與美國 Rhythm and Hues, Inc.(R&H)合作,引進視覺特效關鍵技術,與本公司資通訊之優勢互補,佈局雲端運算的視覺特效應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作備忘錄約定本公司與R&H合作原則為: 1.雙方共同合作完成CAVE的研發目標。2. 雙方共同規劃設立CAVE合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