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年金改革四原則二階段

中央社/
13 年前
行政院院長陳(沖)(右)21日在總統府記者會表示,年金改革原則應兼顧財務健全、社會安全、世代包容、務實穩健4項原則。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10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