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以往上市標準多以股本為主,扣除特定科技事業等特定個股,資本額須達 6 億元以上,才能申請上市,考量國外企業申請上市多納入淨值的概念,因此增訂淨值做為本國企業判斷申請上市的規模標準。
未來,只要淨值達 6 億元以上,且資本額在 4 億元以上,其他財務指標皆符合規定,即可申請上市。
除此,證交所也將一般事業及私募股票申請上市獲力能力計算基礎,從股本調整至淨值暨調整稅前淨利占淨利比率,對達獲利能立門檻,但資本額不足 6 億元之上市公司,也有機會掛牌上市;相關修正仍須呈報主管機關,待核准後才能上路。